誠信經營與行為守則

2.2 誠信經營與行為守則

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公司發展,統一證券秉持「誠信服務,永續經營」的精神,誠懇地服務投資大眾,要求本公司之高階管理階層及員工皆須遵守本 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並竭力避免違反該守則。

誠信經營守則

本公司於2012年8月23日訂定並經董事會通過本公司之《誠信經營守則》,且將誠信經營相關規範增訂於《工作規則》,經勞工局核備,並由誠信經營專責執行單 位,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誠信經營評估,依據遵循情形製成報告向董事會呈報;隸屬董事會之稽核單位亦將誠信經營遵循情況納入每年度定期辦理之查核範 疇,充分展現公司管理階層對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

《誠信經營守則》於2020年經董事會通過修訂最新版本,且為進一步防範不誠信行為,本公司更於2020年8月經董事會通過本公司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 南》,積極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及推行相關防弊措施。

 

誠信經營風險評估

統一證券定期於每年度辦理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以檢視誠信經營相關風險防範措施之妥適性及有效性,藉此精進誠信經營相關風險之控管與預防,以達誠信經營之 落實及降低貪腐風險。2022年度本公司已針對全部營運據點(臺灣北、中、南地區及離島地區共計31處營業據點)進行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經評估本公司之不誠信 行為風險為低風險,亦無辨識出重大貪腐風險。

2022年度期間,本公司無發生任何貪腐事件,包含無員工因貪腐事件而被解僱或受到紀律處分,亦無商業夥伴因貪腐違規行為而中止商業合作關係之情事。

不誠信經營風險之評估項目

 

誠信經營之落實

統一證券自成立以來,持續秉持誠信經營之理念,由上自董事會成員、監察人、經理人至公司受僱同仁,皆被嚴格要求遵守《誠信經營守則》。守則內規定執行業務 之過程中,皆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以獲取或維持自身利益,且已訂 定懲戒及檢舉管道嚴格預防及控管不誠信行為。本公司亦於每年定期針對全體員工辦理誠信經營相關議題之教育課程及宣導講座,以妥善宣達及溝通誠信經營之重要 性,2022年度本公司各地區參與誠信經營相關教育訓練之同仁參與率為100%。

另外針對統一證券之商業夥伴,已與各商業夥伴充分溝通,並於本公司《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中明訂本公司之供應商應遵守誠信經營原則,包含不得接收任何不 正當利益或其他不法等不誠信行為,以及須以公平交易,誠實信用方法參與市場競爭等,2022年度《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之簽署比率達94.38%。供應商管理之詳 細內容請見本報告書「5.3責任採購與供應商管理」章節說明。

其他行為守則

除誠信經營守則外,本公司更承諾遵循其他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之行為準則,並於本公司官方網站上公告相關承諾內容,期望透過自身營運規模及網路資源,以自身作則, 發揮正面影響力,逐步實現與社會環境之共榮共好。

其他行為守則

 

負面衝擊管理

統一證券於2016年增訂《舉報不合法與不道德行為之處理辦法》,為落實執行本公司《工作規則》及《誠信經營守則》,鼓勵舉報任何非法與違反道德之行為,建立 本公司內、外部舉報管道及處理程序,此外指定具職權行使獨立性之單位負責受理及調查,以確保內部之誠信與道德行為,落實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並 確保檢舉人及相對人之合法權益。

任何人士若發現本公司員工之行為有違反法令規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工作規則》,乃至《董事暨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等行為準則或不道德行為之情 事,均得依據本公司之《舉報不合法與不道德行為之處理辦法》提出檢舉。

檢舉案件經查證屬實且情節重大者,本公司除依法令或公司相關規定處理外,並得提供檢舉人適當之獎勵,完整檢舉機制請詳本報告書「2.3.3 吹哨人制度及程序」章節說明。

此外,已簽署並承諾《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之合作供應商,應遵循該承諾書中所述明之誠信經營原則,並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及提倡發展永續意識。若經本公司查 證合作供應商涉及不誠信行為且情節重大,或違反《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之事項,包括但不限於維護勞工權益及環境友善等,並對社會及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時,本公司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

本公司之檢舉管道如下:

檢舉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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