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責任投資

3.1 永續責任投資

在國際趨勢及主管機關之提倡下,永續金融相關政策與實施辦法之重要性日漸提升。統一證券已將責任投資觀念導入本公司投資政策中,要求自營及承銷單位進行投資決策時,需將ESG各面向(包含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風險要素納入投資標 的之考量與評估過程中,並進一步將ESG要素融入辦理投資決策與資產管理之作業程序中,以確切落實並遵循本公司之永續金融準則。

統一證券於2022年訂定《ESG投資管理政策》,針對屬國內且非空方部位之被投資標的公司,執行投資前需透過外部資料庫,依據ESG指標評估並辨識其風險,投資後擬於持有期間定期檢視投資組合之ESG表現狀況,進一步分析投資標的之ESG曝 險概況,以落實永續金融理念,充分將ESG要素融入本公司之投資政策,發揮金融影響力。

3.1.1 責任投資治理組織

本公司之永續金融責任投資小組由總經理領導,並邀請外部專案顧問協助共同參與規劃及政策推動,如辦理永續金融責任投資教育訓練、依據法令規定更新責任投資 政策等。永續金融責任投資小組之成員包含公司重要投資決策單位及資金管制單位,如金融商品部、資本市場部、風控室等部門主管及專案窗口,透過跨部門整合 及職責分派,落實責任投資政策,並協助規範本公司之投資單位於運用公司自有資金時,應參照聯合國責任投資六大原則(UN PRI),將ESG各面向(包含環境、社會 及公司治理)風險要素納入投資決策評估要項。

永續金融責任投資小組之組織架構


3.1.2 永續金融準則

統一證券致力落實永續金融準則,將環境及社會風險等相關評估指標納入投資及承銷等相關業務,透過本公司《永續金融準則》,樹立原則性架構並提供指引,確保 內部之永續金融理念得有效落實,並實踐於各項業務活動中,以達本公司永續經營之目標,進而提升顧客、員工及股東等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同時符合國際永續發展 趨勢,善盡世界公民之責任。

永續金融準則

本公司於永續準則中制訂業務推動與商品開發原則,擬於申請投資案或辦理承銷活動時,篩選具永續發展良好前景之產業或積極支持永續之企業,如:支持替代能 源、環境汙染控制或環境產品技術研發等環保產業,以及提供優質教育之公益產業或從事有助於推動環境及社會永續相關企業。對於具爭議性之產業或企業, 如高爭議性或非法活動產業等,本公司宜避免投資,並於申請投資案或辦理承銷活動時執行投資審查流程及審慎評估,以降低對環境、社會、治理面及永續發展 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之風險。前述具爭議性議題之產業或企業包括以下:

爭議性議題

針對上述之投資原則,本公司將依據實務運作,評估投資之可行性,進行完善審查程序後始得投資,並將於投資後進行控管。

責任投資績效


責任投資成果


綠色債券及可持續發展


產品開發

統一智慧移動與電動車報酬指數ETN(020030)

近年來隨著全球環保意識抬頭,節能減碳議題沸揚,燃油車退場儼然已成趨勢,但未來四輪載具之演進將不限於耗能型態的改變,數位智能驅動的智慧化移動,才是加速駛向新世代的關鍵。統一證券發行 「統一特選臺灣上市上櫃FactSet智慧移動與電動車報酬指數ETN(020030)」,藉由金融產品鼓勵客戶關注燃油車退場趨勢下,後起的電動車發展,感受智慧化移動的產業新局勢,並投資績效良好之臺灣上 市上櫃電動車技術與服務、汽車製造與零件公司股票。

ETN(020030)


綠能連結權證

隨著能源轉型議題逐漸受到政府及企業重視,綠能產業之發展亦因而受惠。統一證券廣發連結綠能股票的權證,使投資人於關注綠能產業及能源環保的議題之餘,得以藉由投資金融商品,共同把握投資機會,參與綠能產業之成長契機。

綠能連結權證


商品存續檔數


產業準則

本公司擬依循相關法規並參考國際準則,篩選出ESG曝險比重排名前幾大產業,如金屬與採礦事業、石油、天然氣與消費用燃料事業、能源設備與服務事業等產業,並針對前述產業別 可能產生之環境及社會風險加以審核、管理及檢視,建立管理流程,以確保本公司投資風險之可控性。

永續金融投資管理策略執


ESG投資管理政策

統一證券於2022年依據《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自律公約》及《 證券期貨業永續發展轉型執行策略》規範,訂定本公司之《 ESG投資管理政策》,審酌被投資公司是否善盡公司治理、環境 保護及社會責任等,並透過外部資料庫評級,持續檢視及控管本公司投資標的之ESG相關曝險程度,致力落實永續發展政策,執行步驟如下:

落實永續發展政策執行流


永續產品與服務審查

統一證券之金融商品審查流程係依業務別遵循相關法規,經內部審查有無不實陳述及不當內容,並附上商品審查意見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可上架。本公司亦將ESG原則納入商品及服務 評估項目及審查流程,並透過綜合評估程序,優先評選符合與ESG要素相關及無重大負面爭議之商品及服務,以貫徹永續金融服務與盡職治理的精神,不僅能提供客戶永續金融商品之投 資機會,亦能降低產品風險。

3.1.3 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

統一證券身為機構投資人,應落實盡職治理原則並肩負相關責任。本公司已遵循證交所發佈之《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與金管會《新版公司治理藍圖》之「提升 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之簽署家數及其盡職治理資訊揭露品質」目標,出版本年度之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報告,公開揭露相關資訊,並積極與被投資標的機構進行 議合溝通程序,期盼能透過關注被投資公司之營運狀況、出席其股東會行使投票權以及持續與被投資公司管理階層對話等方式參與被投資公司之營運及公司治理狀況。

本公司更於2022年度將永續盡職治理觀念納入本公司之《ESG投資管理政策》中,履行盡職治理行動並持續關注企業永續相關議題之發展,隨時注意國內外永續制度 變遷,並考量企業經營型態與台灣整體環境變化,以善盡本公司實踐永續經營與發展之責。

盡職治理執行原則


.與公開發行公司議合

.參與公司股東會投票


內部資源落實盡職治理


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績效


議合績效


盡職治理績效及參與被投資公司議案之詳細內容請見本公司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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