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宣導

親愛的投資人您好:

依據洗錢防制法新規定,自98年3月18日起,洗錢防制法上所訂定之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之門檻,由現行新臺幣一百萬元(含等值外幣)以上,調降為五十萬元(含等值外幣)以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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