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公告

自即日起 (2024年1月23日)起 虛擬貨幣商品價格波動大且風險高,就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連結虛擬貨幣(如:比特幣)之現貨及期貨相關商品,

依券商公會規範,僅得接受委託賣出,不得新增委託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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