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內交易是什麼
同一檔標的於同一天內,先買進後立即賣出,或是先賣空(Short Sell)後再買回。只要投資人買進標的後不要於當日賣出,將不會視為日內交易。
依據定義投資人的信用帳戶(Margin Account)在5個交易日內,進行4次(含)以上的日內交易且這樣的行為在這5個交易日內達到所進行交易的總量的6%以上,即被視為日內交易者( pattern day trader )。
日內交易者的限制
要求其信用帳戶內的淨值必於大於或等於 25,000 美元。如果帳戶低於最低淨值的要求,則在帳戶恢復到最低淨值水平之前,不允許日內交易者進行日內交易。
依規定現金帳戶中的交易需要 2 個工作日才完成交割,然後才能再次用於買賣。因此,如週一買進股票原則須待周三才能賣出,如果在連續的12個月內違反此規定( 稱之 Good-faith violations ) 達三次,第四次起券商將會施行90天期的限制期,在限制期間內投資人僅允許以完成交割後之部位進行委託買進。
複委託沒有此限制
相較客戶直接與海外券商開戶有日內交易的限制;透過複委託買賣股票,投資人可不限次數、不限時間,把當日買進的庫存立即賣出,且賣出的款項又能立即的在投入市場交易,無須開立信用帳戶且無最低帳戶淨值的繁複要求!